2019年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赴天津招聘7人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12-05 17:17:20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赴天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二类职业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和全省首家肾脏移植定点医院,承担着全省职业中毒及各类生活、药物、农药中毒救治工作,担负着全省产业工人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健康体检和监护任务。医院位于太原市寇庄西路9号,建筑面积12965m2,医院编制床位350张,现有在职人员667人。职业病防治、肾移植透析、高压氧治疗等技术优势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其中肾移植透析中心是山西省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高压氧治疗中心、职业中毒科、肾内科是省级重点专科。还承担着山西省高压氧医学专业人员培训基地、山西省血液净化通路培训基地的培训任务。


  我院拟在太原市小店区新建一所技术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的现代化三甲综合医院。项目概算投资168315万元,规划设置床位800张,建筑总面积11.6万平方米。医院建设定位为大专科与小综合同步发展,战略定位为新院建设、专科发展、人才引进、科研创新四位一体同步推进。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硕士研究生岗位7名,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的要求;


  3.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取得),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4.招聘院校范围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一流学科的专业”及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5.硕士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1、天津场次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8:30-13:00


  报名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N1展厅(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18号)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503504092


  四、资格审查


  现场由我院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2、个人简历;


  3、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主治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分成绩、毕业论文、就业推荐表等其他相关个人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应聘者按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五、招聘考核


  硕士研究生岗位招聘考核采用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考试时间:12月7日14:00


  3、考试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N1展厅(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18号)


  4、考核过程全程摄像,考核成绩当日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由我院招聘组工作人员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另外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我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院、山西省卫健委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山西省卫健委审核,报山西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我院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7553532


  监督电话:1883481460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赴天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