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闽侯县县直政府系统招聘25人公告

来源:闽侯县 2019-12-03 15:15:44
  关于闽侯县县直政府系统临聘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闽侯县县直政府系统单位岗位需求致函委托我局招聘的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政府系统临聘人员2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用工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第三期公开招聘闽侯县县直政府系统临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12月2日8:00—12月6日17:30(12:00-14:30不办理报名);
 
  2、报名地点: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
 
  3、联系电话:22928386 ;
 
  报名信息闽侯县政府网发布。
 
  报名时随带(1)身份证;(2)户口薄;(3)毕业证;(4)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学位证(本科学历的提供)以及学位网学位认证截图原件;(6)提供失业证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毕业生提供推荐表)。请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面试内容为公共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4、拟聘人选应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供计生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5、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给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四、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待遇按照《中共闽侯县委办公室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临时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侯委办〔2017〕117号)文件执行。
 
  附件:2019年第三期公开招聘闽侯县县直政府系统临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