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章丘区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100人简章

来源:济南市章丘区政府 2019-12-02 10:57:16

  济南市章丘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关于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的实施意见》,现将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100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聘用人员主要到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创建村、济南市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百村示范创建样板村、部分区级乡村振兴重点村任职,在村全日制工作,根据镇(街道)和村党组织安排,协助做好本村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基层党建等工作。


  二、选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报镇(街道)常驻户口。


  5.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曾受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三、选聘形式及待遇保障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2年。聘用后一个月内,镇(街道)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聘用人员进行短期培训。②合同期内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合同解除,报酬标准就高执行,发放渠道不变。③合同期内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④合同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镇(街道)根据日常表现、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延长一个合同期。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工作报酬分基本报酬和绩效补贴两部分,合同期内办理“五险一金”。报酬标准约每人每月4000元,包括基本报酬、绩效补贴及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等。其中,基本报酬每月2500元,其余部分为绩效补贴。对合同期内考核合格的适当提高待遇报酬标准。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1日22:00。


  报名网址:http://112.230.250.237(自报名之日起开通,建议使用IE浏览器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审查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须在2019年12月11日21:00前补充完善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9年12月19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核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1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各选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根据情况适当缩减选聘计划。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内容,经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各选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及合同制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需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采取每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考生进行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要求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通过人员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对通过考试人员组织考察、体检,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组织录用分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村“两委”干部核定职数。聘用人员一般安排回原籍村或就近到其他村。具体情况由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聘用人员与现任村“两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进行回避。


  六、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83212389;监督电话:83278300


  附件:济南市章丘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选聘计划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