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军供站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1人公告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12-30 15:17:35
  四川省成都军供站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成都军供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认定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接收报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3.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军供站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火车北站西一巷7号龙成酒店6楼)。联系电话:028-86428481。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截至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成绩最高者(含并列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四川省成都军供站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考核
 
  四川省成都军供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或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本公告由四川省成都军供站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428481
 
  附件: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成都军供站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