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丹东市振兴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来源:振兴区政府网 2019-12-30 14:02:26
  2019年丹东市振兴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丹东市振兴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40周岁以下,即1980年01月01日(含)后出生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能适应应急工作性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enxing.gov.cn)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二楼食品卫生科(丹东市振兴区新村路16-1号)。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照片为电子版证件照,A4纸一页打印。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页打印。
 
  ③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A4纸一页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A4纸一页打印。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资格条件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8.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过程。
 
  9.研究生学历可以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80分计入总成绩,如自愿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低于80分按80分计算,高于80分按实际成绩计算。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01月15日09:00-10:30。笔试地点为:丹东市六道小学(丹东市振兴区春二路1号),考场信息于考试当天张贴在考点正门。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不发放学习资料。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考核,最终成绩以加权后总成绩为准。
 
  5.笔试注意事项:
 
  ①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②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线路。
 
  (四)面试
 
  1.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01月15日13:30。面试地点为:丹东市六道小学(丹东市振兴区春二路1号),考场信息于考试当天张贴在考点正门。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②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01月15日下午13:15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后,按要求在正厅列队。考生参加面试的考场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通过抽签随机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③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统一密封保存。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④考生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引导员保管。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只报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凡不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面试人员守则的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⑤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经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五)公示
 
  1.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01月16日之后登陆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面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
 
  2.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聘用及实习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4.聘用环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原单位签订合同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任合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拟聘用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③提供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证明或体检报告。
 
  ④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根据《丹东市人社局关于调整丹东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丹人社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派遣制工作人员月薪工资定档2300元(含绩效工资300元),其中包括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本次招聘人员实习期两个月,实习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实习期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技能,实习期结束后符合岗位要求的继续聘用,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从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有关未尽事宜,由振兴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5-2318091
 
  联系人:李旭东
 
  附件1:振兴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振兴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振兴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准考证
 
  附件4: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5: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丹东市振兴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