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灵璧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019-12-30 10:42:29
2019年安徽宿州灵璧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为做好2020年灵璧县统计局调查队及信息计算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县编委会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职数
 
  灵璧县统计局调查队和灵璧县信息计算中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统计学类、计算机类专业或具有两年以上统计相关工作经历的不限专业;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专业及技能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8∶ 0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灵璧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六楼613室。联系电话:0557-6021161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4张,报名时填写2份报名表(附件),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服务期内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工资发放证明。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所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于2020年 1 月 13日(8∶00-11∶30;14∶30-17∶30)到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用(9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当日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满分100分;《统计专业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统计专业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两科笔试时间共为150分钟。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3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合成前的每科笔试成绩加2分。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统计专业知识》×50%,
 
  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1:1.5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举止仪表、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必备的知识,总分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比例(1:1.5)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将设定65分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按60%、4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取舍:A、笔试总成绩分高者优先;B、《统计专业知识》分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掌握应聘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精神,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在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岗位聘用及入编手续。受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灵璧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皖人社发〔2017〕63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璧县统计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与培训活动。
 
  附件:
 
  灵璧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灵璧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灵璧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