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治税办招聘3人公告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9-12-27 17:30:57
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治税办合同制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批准,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派遣到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税收征管协作工作人员2名
 
  驾驶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工作细致。
 
  3、税收征管协作工作人员需大专及以上财税相关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办公室软件。有从事税务、财务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4、驾驶员需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B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4日-12月30日。(周六周日除外)
 
  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分中心二期一楼西侧人力资源市场,电话:82501106。
 
  2、报名须知
 
  由本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取消参与招聘的资格。
 
  4、面试、体检及政审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人际沟通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体检由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或录取后如本人放弃等其它因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参照通州湾示范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