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5人简章

来源:昌宁县人民政府-昌宁县人社局 2019-12-25 09:23:29
  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为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水平,有效缓解当前消防队伍人力不足的问题,更好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满足昌宁县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经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要求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仅限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接警调度、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高中或职高以上学历,有较好的体能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3.男性,年龄在18岁至27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收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4.有其他重大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经体能、文化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执勤备战、训练等工作,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每周休息2天。转正后统一配发专职消防员被装,食宿服装均由消防大队提供。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队龄工资、职级工资、岗位工资、高危行业补贴、伙食补贴、奖励工资、学历工资、月绩效工资等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1800元(含五险一金);岗位工资指享受副班长及以上职务的人员,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岗位人员的班长、副班长职务发放岗位补助;队龄工资标准为,按照专职队员一年一签的原则,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截止日的一个自然年度,翌年增加50元;奖励工资为在当年各项考核和综合评定为优秀的人员按照工资标准发放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每月10日前核准发放上一月的工资。
 
  (四)大队依法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依据当地政府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政府专职消防员个人缴纳部分应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入职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资料提交
 
  将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至792478111@qq.com,进行网上报名,无法登陆互联网的,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送至: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资料为附件1)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将进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通知相应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将逐个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东段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编:678100,联系人:敬指导员、罗建军,联系电话:0875—7131130
 
  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2月23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