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淄博临淄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65人公告

来源:山东化工人才网 2019-12-23 14:20:07

  2019年淄博临淄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65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12月30日下午17:00,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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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2月28日-12月30日)


  2019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8日-2001年12月28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名单详见附件3)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五)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含淄博生源及从淄博市入伍人员);


  (六)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符合《关于在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中优先录用省运会淄博籍金牌运动员的通知》(淄体字[2017]77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由市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相关成绩证明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九)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19年12月28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12月28日。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


  (二)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三)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八)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招聘计划: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65人。详情见附件1


  岗位职责: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等工作。接受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管理和监督,服从镇(街道)的工作调动与安排。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山东化工人才网(http://www.sd-hgrc.com/)。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12月30日下午17:00。


  审核时间:2019年12月29日上午9:00-12月31日上午12: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审核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人员,应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9:00-2月15日上午9: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后,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应聘人员须知》并认真核对本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不符,应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更正。同时,下载打印《2019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2019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值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诚信承诺书、学历、资格证书、户籍、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应变、举止仪表等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前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四)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正式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按照《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民政局、临淄区财政局、临淄区人社局关于印发<临淄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民字〔2019〕22号)有关规定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报酬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有效。网上报名、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将在山东化工人才网(http://www.sd-hgrc.com/)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临淄区民政局、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临淄区民政局 0533-7215694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7217957


  附件1、2019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9年临淄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


  附件3、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名单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