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急需合同制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来源: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12-23 11:20:21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急需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随着我院业务工作不断拓展,一线临床医务人员明显不足。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经科室、医院申请并经市卫健委同意,拟通过校园招聘会形式招聘急需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合同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业单位辞职或解除合同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和数额

 


  三、招聘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校园招聘会现场招聘,应聘人员到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


  招聘地点:济南大学


  招聘会名称:济南大学高校毕业生集中就业实习综合类名企校园招聘会


  举办场馆:济南大学西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五层


  举办地点: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四、现场考核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应聘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名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合同方式、期限及相关说明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书,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福利待遇


  1、各种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2、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职称晋升和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