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淮北市教育督导委会兼职责任督学招聘8人公告

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2019-11-29 14:07:58
淮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招聘第一督学责任区兼职责任督学的通告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完善和加强我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一督学责任区第三届兼职责任督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淮北市第一督学责任区兼职责任督学;
 
  2、招聘人数: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坚持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有充足精力履行督学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四)年龄55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特别突出者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督导理论与方法、教育管理等基础知识,了解我市教育工作基本情况;
 
  (六)有良好的调查研究、分析判断、信息收集及反馈、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和有较突出的组织、协调、指导能力的年轻后备干部、骨干教师。
 
  三、兼职责任督学权利
 
  (一)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所承担责任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并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随访性督导:(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2)招生、收费情况;(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等。
 
  (二)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学校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随访性督导;
 
  (三)学校接受兼职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
 
  四、兼职责任督学义务
 
  (一)兼职责任督学聘任后,对负责学校开展随访性督导每月应不少于2次,每学期应向市教育督导办提供不少于2份的书面督导报告;
 
  (二)兼职责任督学聘任后,应接受市教育督导办的管理、考核和奖惩;
 
  (三)兼职责任督学应作为家校联系的纽带之一,听取、负责学生家长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将学校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教育督导办反馈;
 
  (四)兼职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进行回避;
 
  (五)兼职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六)兼职责任督学聘任后,不得利用督学身份谋取个人利益。
 
  五、兼职责任督学聘期与待遇
 
  本次聘任的兼职责任督学岗位聘期为3年,每月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01日至2019年12月15日,报名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的程序进行。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淮北市第一督学责任区兼职责任督学审批表》,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所填写的《审批表》送到市教育督导室。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者。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淮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个人原单位工作情况等。考察合格后,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淮北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hbjy.net)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在招聘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市教育督导室咨询,联系人:李玉堂电话:3880200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淮北市第一督学责任区兼职责任督学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