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城市学院招聘专任教师60人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11-29 11:20:38
  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8个;招聘计划6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城市学院网站(用人单位http://www.hncu.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湖南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连同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职称证明材料等须发扫描件)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邮件标题名称: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层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岗位招聘人员均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6111336(张老师)


  0737-6111010(周老师)


  举报电话:0737-6110025(学校纪检办或监察处)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湖南城市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2019修订版)


  4、湖南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简要情况一览表


  湖南城市学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