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运城芮城县监委“留置”陪护人员招聘20人公告

来源:芮城县人民政府 2019-11-28 15:22:59
芮城县关于公开招录监委“留置”陪护人员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留置”陪护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现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配合,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监委“留置”陪护人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现就有关条件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及报名资格
 
  (一)参加公开招录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监委“留置”陪护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
 
  3.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等特征;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11月29日以前出生至198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的优秀社会青年;
 
  7.无不良征信记录:
 
  8.具有芮城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三代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其他不适合从事监委“留置”陪护工作的。
 
  (三)优先录用条件
 
  1.部队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政法院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专科以上);
 
  2.具有文秘写作特长、计算机应用特长、武术特长,或者具有与履行职责需要的其它特殊技能的人员;
 
  3.中共党员。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军人证明(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及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到县公安局政工室填写《芮城县公开招录监委“留置”陪护人员报名登记表》。有特长的携带证明特长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报名后的资格审查、政审及相关考核
 
  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由招录办公室、县公安局分别组织资格审査、政审、体能测试、文化考试和面试、体检工作,所有程序完成后,予以聘用。
 
  被聘用后,由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期为3年),人员工资参照芮城县公安局巡特警队员工资标准执行和调整、递增,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照芮城县公安局巡特警队员标准办理有关福利保险。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5日
 
  报名地点:芮城县公安局政工室(415房间)
 
  报名电话:0359—3022631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