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郴州桂东县赴湖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28 10:32:28
  桂东县2019年直赴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桂东县直赴湖南师范大学招聘紧缺专业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桂东县直赴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桂东县直赴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应届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资格审查组研究决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交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补审,未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由桂东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一旦完成现场确认,不得修改《报名表》信息、不得变更报考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9年12月4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湖南省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508室),(县内乘3路公交车)。


  (2)2019年12月7日(师范类专场)(星期六)9:00—14:00,长沙·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7日14: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打印填好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报名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前,报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桂东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 桂东县2019年直赴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学生证、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样式见附件4)、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上查询的学籍证明(要求有二维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3)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背后写好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组。


  (2)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4.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英语、高中政治、高中生物属我县紧缺专业教师,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


  3.面试形式。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长为10分钟内。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签约


  本次招聘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分别签订《服务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签约后违约考生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签约,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拟聘用在原报考单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签约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东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东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桂东县2019年直赴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任何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735-8628501。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735-8630878;


  考务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8628495。


  八、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桂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桂东县2019年直赴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样式).doc


  桂东县教育局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