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选聘公告

来源: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9-11-27 09:48:33
  永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永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为永州市信访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永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1.选聘范围为永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包工勤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止2019年


  8月31日),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选聘职位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因机构改革转隶的人员和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聘考试拟录取人员;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1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永州市信访局办公室(310室),联系人:835885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加盖单位公章;②《永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


  (三)笔试


  选聘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考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检验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信访工作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与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相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用人单位派出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查看本人档案等。


  (八)讨论决定


  体检、考察结束后,永州市信访局党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聘人选。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则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的,由选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十)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聘结果的对象,确定为选聘对象。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内,对选聘对象现实表现确实与职位要求不相符者,退回原单位。


  (十一)调入


  试用期结束后,拟调人员经市人社局、市编办与用人单位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次选聘工作由永州市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十二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时间为十二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信访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永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报名登记表.doc


  永州市信访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