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人公告

来源:河口区人民政府 2019-11-26 13:40:08

  新户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新户镇人民政府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精神;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共招聘10人,不限专业。


  1、环卫办、水利站:5人,因岗位特殊限男性。


  2、其他一般岗位5人:性别不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12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报名。


  3、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安排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集中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4、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


  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dhekou.gov.cn;


  东营振河人才网http://www.dyzhrcw.com。


  五、聘用办法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2、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察,考察通过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3、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用工手续。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第一年工资2800元/月,第二年工资3300元/月,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年度考核和单位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续签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