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淮安金湖县黎城街道聘专职网格员10人公告

来源:金湖论坛 2019-11-25 09:01:24

  金湖县黎城街道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


  为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黎城街道专职网格员岗位10名。


  二、招考条件


  1.面向具有金湖县户籍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考岗位要求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专业不限;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5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⒈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⒉因违纪违法正在被相关部门处理的;


  ⒊其它不适宜作为工作人员的情形。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考生请于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到金湖县黎城街道办事处组织科(金湖县跃进路17号)报名,并填写《金湖县黎城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由金湖县黎城街道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2月5日(周四)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在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实际招考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安排: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人员中 ,按照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名单。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黎城街道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审查标准为:应聘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中不得报考的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考生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与金湖县黎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30天。试用期内工资按1944元/月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与黎城街道现有专职网格员同工同酬。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首次聘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考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http://bbs.211600.com/forum-211-1.html)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0517—86801522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7-86801515


  七、本公告由金湖县黎城街道负责解释。


  中共金湖县黎城街道工作委员


  金湖县黎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