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马鞍山花山区濮塘镇村级后备干部招聘8人公告

来源:马鞍山花山区人民政府 2019-11-22 11:43:45
2019年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提高村级工作水平,根据市区关于开展“两平台一机制”建设等相关文件精神,经濮塘镇党委研究,并征得区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能够服务基层2年以上;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持有花山区户籍;
 
  (四)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2、学历要求在大专以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
 
  协助村“两委”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并负责本村“村民大管家”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事务。
 
  三、招聘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濮塘镇综合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中共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以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两张,领取并填写《濮塘镇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
 
  考生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濮塘镇党政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镇党委审定,审定通过后根据笔试时间提前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进入考场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1、笔试。笔试内容为村级工作综合知识,党在基层的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有关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等知识,按百分制进行闭卷测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差额确定面试人员,但笔试成绩需要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6:4进行合成。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
 
  2、由濮塘镇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体检、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4、在招考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如出现空缺名额,空缺名额从参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后的待遇,参照村级同类人员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合格后,由村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一年一签,并报濮塘镇党委备案。
 
  3、录用人员社会保险由村负责办理(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4、对录用人员实行聘期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濮塘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傅文菡
 
  咨询电话:0555-2200703
 
  中共濮塘镇委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