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2019-11-22 10:47:46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体育专任教师(篮球专业)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体育专任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一)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二)业务条件
 
  具备运动健将资格和篮球专业运动员经历,能够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学历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健康条件
 
  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教练工作,符合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与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的;
 
  2、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3、应聘条件不合格或在应聘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通过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vtc.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应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学院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填写《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报送至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11月29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市交通局对面)保定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弘毅楼1108室。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需求条件人员参加应聘考核。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赋分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成绩相加平均分为面试考核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学院医务室负责安排。在接到体检通知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员,学院取消其拟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核实其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和工作表现,审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核实情况与原提供资料不相符的,不予聘用。工作表现存在问题的,区别情况报学院党委重新研究决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缺额,经学院批准后可参照考核最终成绩、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体检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院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二十天内)内签订聘用协议(合同)的,学院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协议(合同),聘期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实行初期制度,初期为12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合同期内。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招聘待遇
 
  学院此次招聘的体育专任教师是紧缺专业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3000元/月标准执行。学院根据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
 
  六、注意事项
 
  通过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查通知、面试考核通知、面试考核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09346 石老师、刘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09369 杜老师
 
  监督举报邮箱:bzyjwbgs@163.com
 
  附件: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