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罗湖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9-11-18 10:38:37
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17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7〕2号)等文件规定,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公开选聘16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人社规〔2012〕16号、深人社发〔2017〕2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年龄。
 
  在《岗位表》“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例如要求40岁以下,即1979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
 
  3.关于工作经历。
 
  (1)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7年11月18日以前参加工作;
 
  (2)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4年11月18日以前参加工作。
 
  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等不予计算。
 
  3.招考相关资格截止2019年11月18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1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2.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2416室,罗湖区卫生健康局人才资源配置科,联系人:张红,联系电话:0755—25666779。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 与职位要求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 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确定考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将于2019年11月25日在深圳市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公布。
 
  四、考试
 
  (一)方式和内容。
 
  1.面试:由罗湖区卫生健康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2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主管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约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招考查询网址
 
  深圳市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1.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