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市总工会选聘公告

来源: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18 09:49:09
  2019年永州市总工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永州市总工会信息中心为永州市总工会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永州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2名事业单位岗位人员,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三、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1、选聘范围为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以及已转聘到管理岗位的工勤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止2019年9月30日),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职位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因机构改革转隶的人员和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聘考试拟录取人员;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总工会205、206办公室。


  3、联系人:冯宇,8360535,13365868005。


  4、报名资料:①《永州市总工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行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④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⑤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


  (三)笔试


  选聘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考一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5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文字综合和新闻写作能力。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与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相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另外加尿液毒品三项检测。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束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用人单位派出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八)讨论决定


  体检、考察结束后,永州市总工会党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及考察等情况,确定选聘人员。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则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十)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聘结果的对象,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三个月。


  (十一)调入


  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试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12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时间为12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永州市总工会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永州市总工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永州市总工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永州市总工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