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万安县乡镇敬老院院长招聘公告

来源:万安县人民政府 2019-11-15 15:23:13
万安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院长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充实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根据《关于印发万安县农村敬老院机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字〔2012〕230号)和《关于同意设立乡镇敬老院和核定编制的批复》(万编发〔20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乡镇敬老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上(即1989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现在敬老院从事护理工作3周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2周岁以上(即199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庄;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有奉献精神,热心敬老工作,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6.万安县本地户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岗位职数
 
  乡镇敬老院院长1名,具体聘用岗位由县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四、加分项目
 
  (一)现在敬老院从事护理工作3周年及以上且有护理员证书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加分情况笔试前在县民政局进行公示);
 
  (二)现在敬老院从事护理工作人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加1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此项加分计入总成绩加分。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批准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人民政府同意招聘批复后于次日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由县民政局组织报名。在万安县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股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函件和委托他人报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
 
  (三)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含加分)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
 
  1.笔试
 
  (1)笔试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护理专业知识,养老服务政策等相关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县民政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周内完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笔试人数少于相应面试比例的全部入闱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4)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含加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对体检前因考生提出放弃而出现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考人员自负。
 
  4.考核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民政局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拟录用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民政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县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正式聘用后,每一年为一聘期,聘用一年期满后,县民政局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的身份为定编定岗不定人,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正常的晋级晋档,“五险一金”列入财政预算,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核算工资及“五险一金”标准。聘期内须到指定的学校或培顺班参加护理员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解聘后不再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八、本招聘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肖女士
 
  咨询电话:5701202, 15807067654
 
  附件:万安县招聘敬老院院长报名表
 
  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