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苏州昆山市周市镇招聘89人简章

来源:昆山人才网 2019-11-15 08:48:14

  2019年周市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动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周市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1年11月23日及以前出生,1983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参考《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户籍地以户口本为准,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


  5、2020年毕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2020年8月31日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6、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相关手续。


  7、具备《2019年周市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7)已在周市镇党政系统及下属单位(含村、社区)工作的同类型(或待遇)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8)已离职的,原周市镇党政系统及下属单位(含村、社区)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9)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


  3、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1日09:00-2019年11月23日11: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1月21日09:00-2019年11月23日11:00


  (16:30至次日上午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19年11月21日09:00-2019年11月24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加分项:


  (1)加分项内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位)加2分;报名时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仅限周市镇户籍)加2分。


  (2)加分项计算:加分项计入笔试成绩


  (3)加分项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本人不能到现场提交加分项材料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附件3)


  加分项现场申请受理时间: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4日9:00-11:00,13:00-16:00。


  7、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11月25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8、注意事项及报名操作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报考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信息后可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考生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512-55137246。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有效;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建议考生及早报名(如因“踩点”报名致使无充足修改时间导致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填报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②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③人员性质: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生视为(选择)“应届毕业生”,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视为(选择)“社会人士”;


  ④学习经历:岗位(1-2、1-3)要求取得特定学位的专业,岗位(6-1、6-2、6-3)要求“取得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或会计上岗证”,考生必须在学习经历末尾处注明“本人已获得XX学士学位”,“本人已取得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或会计上岗证”,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⑤上传证件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11月27日09:00至2019年11月28日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资格复审结果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修改/改报、缴费时间查询及缴费操作、《准考证》打印时间查询及下载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通过“已报名考试”查询、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55137246。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查询、下载。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可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通知,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生育证、会计资格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如学校暂未发放《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4)和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周市镇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办理入职手续,如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代招的周市人民医院总务管理岗位,劳动合同与周市人民医院签订,考核管理等事宜由周市人民医院。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周市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市场监管协管岗位按市场监管局周市分局协管员标准执行;周市人民医院代招的总务管理岗位,待遇由周市人民医院核定。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628718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627825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十二、本《简章》由周市镇党建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周市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委托书.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昆山市周市镇党建工作部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