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章贡区社会工作者招聘74人公告

来源:章贡区人民政府网 2019-11-14 14:32:42
赣州市章贡区2019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现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共74人,其中:解放街道11名,赣江街道10名,南外街道4名,东外街道13名,沙河镇8名,水南镇19名,水东镇8名,水西镇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户籍为赣州市章贡区四个街道办事处、五个镇的居民。
 
  5.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1999年11月29日及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8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之间。具有社区工作经历且2009年11月29日前至今连续缴纳社保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标准以县(市、区)认定为准);
 
  7.章贡区现在职社区干部、被(镇)街道辞退或解聘以及自已主动辞职的原社区干部;
 
  8.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赣州市章贡区2019年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镇(街道),报名后不允许更改,一经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报考资格。
 
  如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将调减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解放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赣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南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东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水南镇社区建设办、水西镇民政所、水东镇民政所、沙河镇民政所。
 
  3.报名携带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领取准考证: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报名处领取。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章贡区区情、国内时事、计算机软件基本操作、公文写作等,试卷卷面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加分:由区民政局核准,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在笔试卷面分基础上加2分计入笔试成绩,在章贡区政府网站(http://www.zgq.gov.cn)公示加分情况。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的总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之和来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考生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含递补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聘用镇(街道)分配至相关社区工作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每人每月158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纳入社区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2019年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