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许昌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30人公告

来源:许昌市人事人才网 2019-11-10 09:38:42
  2019年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招聘司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招录为3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7日,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笔试复习教材推荐:

 

  资料推荐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 

 
  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11月19日--11月23日)
  
派遣至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单位名称: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
 
  用工岗位:司法辅助性岗位(派遣至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工作)
 
  工作地点: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司法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司法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与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委托的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性岗位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30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4.掌握计算机录入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有公文写作和新闻宣传经验者优先录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7日。
 
  2.招聘公告发布:①http://www.xcrcsc.cn/
 
  ②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网
 
  ③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3. 报名地点: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幢10层1007室。
 
  应聘人员需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学历认证报告,有计算机、驾驶证等证件的报名者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建安区人民法院与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内容及标准
 
  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30%、技能测试40%、面试30%,
 
  1.笔试考试:主要考试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相关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2.技能项目考试:主要测试录入速度,分为计算机操作听打和看打,每分钟均为90字(含)以上,且正确率在95%(含)以上为合格。持有人社部颁发的速录师资格证书或工信部颁发的速录师专业技能证书的考生技能项目免试。文秘(有公文写作和新闻宣传经验者)、司机岗位可免技能项目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安排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资格审核
 
  考试合格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地点: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幢10层1007室,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
 
  资格审核需携带证件材料:
 
  (1)个人简历(下载附件,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一寸标准证件照三张;
 
  (7) 技能项目考试免试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体检
 
  1.面试:根据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加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按照上级法院和人社部门要求统一组织。
 
  2.体检:根据职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理论知识、技能测试与面试两项成绩相加的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及要求以接到通知内容为准。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许昌市每年年度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2.按照许昌市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3.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六、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朱老师:0374—6039159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