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遴选7人公告(第1号)

来源:普洱党建网 2019-11-08 13:39:3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1号)
 
  为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普洱市市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组发〔20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研究,普洱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开展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一)普洱市人民医院
 
  普洱市人民医院为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49年5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云南大学教学医院,是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大理大学的临床教学、实习基地,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云南省紧急医疗救援队伍培训基地。有神经内科、心内科、肾内科、血液科、泌尿外科、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妇产科、儿科等1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实际开放病床2000张(编制病床1200张),下设临床医技科室48个,实有职工2300余人。
 
  (二)普洱市中医医院
 
  普洱市中医医院为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79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专项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合作基地(云南)协作基地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附属普洱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普洱分中心、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普洱市治未病中心、普洱市中医药临床及科研教学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有编制病床800张,开放病床429张,有职能科室18个,临床、医技科室25个。 在岗职工577人,后勤社会化人员61人。现有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培育项目1个:老年病科;省级重点中医专科3个:中医妇科、肛肠科、糖尿病科;市级重点中医专科2个:针推科、肺病科。有国医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工作站1个;全国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二级工作站2个;市级专家工作站3个;有全国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人1人;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人1人;省级师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云南省高层次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及培养对象1人;云南省优秀青年中医6人;普洱市领军人才2人;普洱市医学类人才8人;普洱市名中医12人。
 
  (三)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承担全市、邻近州(市)及部分境外边民的医疗服务,普洱南市区人民群众的综合门诊医疗,司法鉴定、残疾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是普洱市医保定点医院、普洱卫生学校教学医院、云南省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基地、云南省精神疾病临床重点专科、普洱市精神障碍民政康复服务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对口支援合作医院、上海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对口支援合作医院。设龙生路、曼歇坝2个工作区,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一个。现开放10个住院病区,编制病床600张,开放病床960张。现有职工360人。
 
  (四)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为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全市的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生殖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开展与指导;组织实施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重大公共卫生、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等项目。目前正在全力争创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积极争取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市妇幼保健院的妇女保健科、产科、儿童保健、超声检查等队伍实力雄厚,并在全市率先开展妇女产后康复、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宫颈癌筛查等多项妇幼业务项目,为全市妇女和儿童健康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二、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公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详见《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注: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拟遴选人员公示后,需承诺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遴选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退出登记备案,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2.普洱市属驻县(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报名。
 
  3.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高于遴选职位要求的,选调后,其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职位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普洱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眼保健岗位硕士研究生及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公开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在普洱党建网和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公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岗位),若有考生多头报名的,取消当年遴选资格。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所报考单位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公务员职级套转等)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普洱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普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核。由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5。对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考,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与遴选单位共同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四)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普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党史、新中国史,时事政治,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全市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等。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由组织人社部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和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考岗位的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普洱党建网和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从遴选岗位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不足比例等,可等额或差额面试。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和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遴选单位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
 
  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拟遴选职位及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派专人组织拟遴选人员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对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与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决定人选。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遴选工作邀请普洱市人大代表或市人大工作人员、普洱市政协委员或市政协工作人员、普洱市人社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和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参加遴选人员通过笔试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及后续相关遴选环节的,视为浪费遴选资源,取消当年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普洱市公开遴选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149862
 
  普洱市人民医院  2124170
 
  普洱市中医医院  2150781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2305242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2887602
 
  监督和举报电话:2120796(普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普洱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联系电话)
 
  附件:
 
  1.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普洱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岗位代码:C003001)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岗位代码:C004001)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岗位代码:C005001)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岗位代码:C005002)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岗位代码:C005003)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岗位代码:C006001)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岗位代码:C006002)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