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招聘2人启事

来源:龙湾区政府 2019-11-07 09:09:12
  温州市龙湾区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个体、民营企业协会联合招聘秘书处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凭(财会专业或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能熟练使用电脑,有创新创业实际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具有温州常住户口。
 
  二、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原则上参照区临聘人员待遇标准,再视考核情况可外加年度贡献奖励,具体面议。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止。咨询电话:0577-85988027。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
 
  (1)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并将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的扫描件,连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等发至邮箱:463951588@qq.com,邮件文件名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字样。
 
  报名日期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审查
 
  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彩色免冠近期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上姓名),进行报名材料复审。
 
  4.面试
 
  根据报名材料审查结果筛选择优入围人员。具体面试及体检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5.政审
 
  通过面试的报名人员,需取得住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通过政审。
 
  四、聘用
 
  1.签订相关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温州市龙湾区民营企业协会    温州市龙湾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2019年11月6日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