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广陵区头桥镇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10人简章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 2019-11-06 13:48:39

  头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镇基层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村(社区)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性别

岗位

编号

?

人数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村(社区)

工作人员

?男性 ?01 ?4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女性 ?02 ?4 ?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
?不限 ?03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财务财会、统计、审计

?

会计委派中心


  1、具有头桥镇户籍或者现常住头桥镇,因入学、入伍、购房等原因户籍迁出和婚进未迁户籍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事业心强,吃苦耐劳,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4、年龄为32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30日以后(含当日)出生。注: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30日以后(含当日)出生。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头桥镇人民政府后四楼405办公室,联系人:钱瑜,联系电话:0514—87261208。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头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简章发布:头桥发布官微、村社区公示栏。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以实际符合人数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头桥镇党委组织科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


  行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由头桥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及分配方案。


  聘用人员与所在村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村条线干部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镇党委组织科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头桥镇纪委0514-87262007。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活动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本简章中未尽事宜由头桥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咨询人:钱瑜,电话:0514—87261208。


  附件:报名表.doc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委员会组织科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