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来源:金湾区人民政府 2019-11-05 15:25:29
  2019年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 、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3.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经验者优先;4.打字速度7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90%以上。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7日。
 
  3.报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铭东路578号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邓女士,咨询电话:0756-7793863。
 
  4.报名资料:①《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需粘贴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驾照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初审
 
  初审合格者,我院将于2019年11月8日前电话或者短信通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知识、书面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2.技能测试:进行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5.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抽签的,视为弃权。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考察
 
  考察是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进入考察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核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人事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书记员年薪约7万元,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审核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附件: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