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选聘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04 11:25:28
  2019年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面向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是郴州市政协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拔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请关注以下以下网站和媒体:郴州政协网站(http://www.czszxw.gov.cn)、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市直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财政全额拔款事业身份的正科级(管理七级)(含)以下在编在岗人员。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与现单位约定的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公开选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1月1日(含)后出生。正科级干部(管理七级)或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放宽到38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9年11月1日(含)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11月1日(含),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自主报名,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市委第二办公楼五楼542办公室,联系电话:2871989。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咨询选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2871989)。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


  (4)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将于11月12日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对报考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到场进行。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好《2019年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 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带二维码);④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后注明姓名)⑤正科级干部(管理七级人员)需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3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本人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委第二办公楼五楼54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则须提供报考人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一场,均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


  2.笔试科目:公文写作。


  3.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180分钟。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于11月15日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后,按选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人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内容:面试采取实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能力和运用计算机处理基本文字图表信息的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7名评委评出的面试成绩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5个有效分值之和除以5所得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5.面试要求: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①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与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出现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政协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6: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聘资格。如有人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政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由市政协办公室组织选聘对象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待遇等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决定,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工作。


  (九)聘用


  试用期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选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71010。


  五、咨询解释


  选聘公告中选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由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0735-2871989。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附件1:2019年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公开选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19年郴州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