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甘孜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2019-11-04 10:52:18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甘孜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批准,甘孜州其他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甘孜州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共25名,其中:州属事业单位13名,县(市)事业单位12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招聘范围等详见《甘孜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招聘范围面向四川省的岗位,应聘人员户籍须2019年10月31日之前在规定范围区域内。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需求信息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习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标注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要求完全相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3年11月19日—2001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5.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招聘会名称:甘孜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场招聘会;


  (二)招聘会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18日(09:00—16:00)在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一个岗位于11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①已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②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持由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4.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的,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中规定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需求信息表》)。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招聘及招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组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组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需进行藏语水平测试的岗位,由各招聘组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藏语水平测试,通过藏语水平测试的人员方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需进行能力测试的岗位,由招聘组按《需求信息表》其他要求组织进行。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聘组组织实施,其中:


  1.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若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若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各招聘组另行通知。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招聘岗位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由各招聘组确定具体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四)拟聘用人员确定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招聘组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和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和各招聘组成员在拟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后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签章进行初步确认。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发现有其他问题的,由各招聘组及州、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确认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未能取得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或提供审查的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要求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州级主管部门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及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招聘政策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22498。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2835623。


  附件1.甘孜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