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阜阳市基层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招聘28人公告

来源: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1-01 09:58:03
  2019年阜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全科特岗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皖卫人秘〔2019〕208号)、《关于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皖人社发〔2017〕1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人〔2018〕3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为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阜南县基层卫生院补充招聘28名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分、结合、分级组织。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补充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8名,具体岗位见“2019年阜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四、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人〔2018〕39号)文件执行。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对服务期满志愿留任乡镇卫生院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级卫生健康委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未满4年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享受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相关政策。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5.身体健康。
 
  6.特岗全科医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中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③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④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二)不符合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现有本市内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计划等信息于10月31日起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阜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和阜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三张小2寸照片)及“2019年阜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到阜阳市卫生健康委(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26号)三楼信息中心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审核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择优聘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具体的面试内容和组织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岗位,从该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属地县级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实施。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和阜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或者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用期限4年。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和阜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范围分别负责解释。
 
  2.咨询举报电话: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558—2262126,2118748。
 
  阜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58-2273009。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监督举报电话:0558-2603609。
 
  特此公告。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
 
  阜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2019年阜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19年阜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