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招聘7人公告

来源:中宁县人民政府 2019-10-31 16:29:46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切实保障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良好发展,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特发布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数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聘用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所需专业根据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设置。


  三、应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良好,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且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6、现户籍为中宁籍的;


  7、年龄、学历等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发布公告。2019年10月24日-10月30日,在中宁电视台、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招聘有关事宜。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以公告时间为主。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办,联系电话:0955-5022859。


  报考者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三张同底版一寸免冠标准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试。考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以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分值100分,占总成绩50%。


  面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分值100分,占总成绩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1)笔试、面试考题由工作组聘请专家命题(笔试命题分A卷和B卷两套试卷,由考生现场自主抽取其中一套作答)。笔试、面试工作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拟定于中宁十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4、体检。体检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及相关规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对经过考试、体检合格的初审人选在中宁电视台、中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及待遇。经考试、体检、公示无异议后,将招聘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被聘人员享受中宁县聘用编制人员待遇。


  五、其他事项


  在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


  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