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忻州繁峙县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来源:忻州市繁峙县人民政府 2019-10-31 09:11:41
  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招录为80人,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11月10日,第二阶段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11月25日。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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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第一阶段:11月7日--11月10日;第二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

  

繁峙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3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招聘单位及名额见《繁峙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附件1《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由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繁峙县人民政府网(http://fsx.sxxz.gov.cn/)统一发布。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繁峙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19年10月31日)、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繁峙县户籍的、服务繁峙县基层项目人员,视为户籍所在地。
 
  6.学历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见附件1《岗位表》。
 
  7.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0月31日至2001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岗位表》。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 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 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 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8:00至2019年11月10日24:00。第二阶段为报考其他岗位,公告时间为11月14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8:00至2019年11月25日24:00。
 
  2. 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繁峙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设立咨询电话,咨询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阶段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19年11月11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第二阶段报名者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19年11月26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报考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核准实施方案的部门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3:1,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普通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空缺的招聘岗位,将其招聘岗位或名额在原招聘单位增设为普通岗位。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0350-3022139。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岗位与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情况,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3:1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第二阶段报名结束,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 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第一阶段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9年11月1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第二阶段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9年11月2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 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12月3日登录繁峙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阅准考证打印时间的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 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于2019年11月11日17:00前,第二阶段于2019年11月26日17:00前到繁峙县人社局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笔试
 
  笔试由异地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试(5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文件“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规定,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繁峙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见繁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招聘领导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考生,经过资格初审后,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需提供繁峙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及复印件。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居民办)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同意。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时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六)面试
 
  面试由异地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繁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再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不达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繁峙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已就业的应聘者,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繁峙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由繁峙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办理聘用手续,3年一个聘期。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四、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报名、初审、复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0350-5526544
 
  监督电话:13994077383
 
  附件1:繁峙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附件2: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繁峙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