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技能指导教师4人简章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31 08:56:05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技能指导教师简章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东省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进入国家一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和“实习管理50强”。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学校面向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在全省同类院校名列前茅,就业率达96%以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总量控制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双师型”教师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能指导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5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填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技能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同意应聘证明、本领域实践业绩及成果等相关证件材料的PDF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rzpt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邮件主题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相应院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通过查看个人提报的相关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未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


  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统一向考试人员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岗位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7021


  电子邮箱:rzptr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附件1: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技能指导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技能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