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020届毕业生115人公告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 2019-10-29 16:21:45
 2019年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形式)执法辅助人员20名,根据《绍兴市司法局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限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1月4日至2001年11月3日期间出生),专业不限。
 
  3.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县、市、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及以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需进行体能测试。
 
  5.部队退役士兵可放宽学历为高中,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为浙江省户籍人员。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吸毒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6日8:30-11:00,14:00-16:30。
 
  2.地点: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楼201会议室(城南九里村)。
 
  3.资格审核: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包括《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相关内容以及《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绍兴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通用)》执行。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通过抽签形式分成若干面试组进行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期一般为1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司法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待遇、管理
 
  1、实行编外用工管理,合同期内根据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待遇按照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年收入6万左右(含五险一金)。
 
  3、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4、录用人员需上夜班及备勤。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跑只测试一次。
 
  (四)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考试。
 
  本公告由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9109513
 
  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