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10-29 15:56:45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管的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4个事业单位: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新疆人民卫生出版社、新疆音像出版社。主要职责是坚持以公益性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为主的出版方针,动员和组织着译力量从事创作、编着和翻译,出版为国家和人民所需要的图书、期刊及音像制品,出版国家、自治区交办的重大政治、经济、科技、卫生、文化、教育类出版物。办公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四)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段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八)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8日。


  (二)报名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负责。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http://www.xjrmcbzs.com),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其中一个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等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职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8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


  6.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31日10:30至2019年11月8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支付宝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更改)。


  8.2019年11月12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0.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中关于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因专业不符或其它原因导致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1.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2.网上报名职位咨询电话:(0991)2307363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考试


  1.笔试:(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7日(星期日),考试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考场信息等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提前1小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考生请勿驾车,严禁携带书包、手提包等物品。违反规定致使无法参加考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结果,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面试放弃者,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资格审查结果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适时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截图打印稿、学信网学历与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打印稿,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上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6)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面试


  (1)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笔试)、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5)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入围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7)如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结束后,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员、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另选符合相关规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及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六)公示


  经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问题但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至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2203977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