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29 08:48:18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专门培养城市道路和桥梁、给水与排水、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施维护、质量检测和现场管理人才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专、“上海市文明单位”,在业内享有“城市建设者摇篮”的美誉。学校现有徐汇、杨浦、黄浦、青浦等四个校区。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实训指导教师:1名


  2、校医: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


  4、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11月8日。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请下载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送至shcxrs@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并将纸质应聘材料于截止日前邮寄至:徐汇区龙水北路999号,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组织人事科,邮编:200232,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电子报名信息表(要求双面打印)和纸质应聘材料缺一不可。


  纸质应聘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半年内拍摄的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的报名信息表(要求双面打印)(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本人户籍复印件;


  (4)外省市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招聘条件中列明的应当具备的任职资格的证书复印件;


  (7)报名信息表中填写的证明本人情况的其他书面材料;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考核


  对应聘人员按1:3比例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面试一般采取试讲、问答和实践操作三部分进行;校医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一般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能否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等。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考官、监督员等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面试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安排。


  4、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人事部门通过阅档、函调等形式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水北路999号组织人事科


  邮编:200232


  电子邮箱:shcxrs@163.com


  联系电话:021-64571120


  联系人:金老师、瞿老师


  监督电话:23113157


  下载附件:


  附件1:2019年下半年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xls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