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属教育卫生系统人才引进11人公告

来源:大庆人才工作网 2019-10-24 16:08:22
  大庆市属教育卫生系统优秀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双百培养计划”第六批人才引进公告


  经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市属教育卫生系统优秀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双百培养计划”第六批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卫生系统优秀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11人。其中,市属学校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10人、市属医院计划引进实用人才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教育行业优秀高校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师范类“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2018年、2019年毕业生。


  (4)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 卫生行业实用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庆市、县区政府所属医疗机构以外的市内外医疗机构在职医生。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丰富的临床专业实践经验和工匠精神,符合市属医院急需紧缺专业需求,能够为医院发展带来业绩贡献。


  (3)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报名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所提供信息要准确,如信息不实,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报名结束后,严格履行资格审查、能力测评、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


  四、有关政策待遇


  从市辖区以外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二)“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三)“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四)引进的医疗实用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


  (五)引进人才列事业编制管理。


  (六)市属学校、医院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还可以给予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宜


  (一)引进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最新的引进计划以大庆人才工作网(dqrcgz.daqing.gov.cn)发布为准。


  (二)引进计划实施期间,教育和卫生人才的引进数量、在职人才和毕业生的引进数量,可根据人才引进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四)联系电话:0459—6370017。


  附件:


  大庆市属学校“双百培养计划”第六批人才引进计划表


  大庆市属医院“双百培养计划”第六批人才引进计划表


  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


  大庆市教育局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