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福田教育系统博士招聘24人公告

来源:福田政府在线 2019-10-23 14:56:57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9年特聘博士公告
 
  为加快福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现面向海内外特聘博士研究生,具体数量及岗位参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9年特聘博士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
 
  (二)有关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实干精神;
 
  2.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双一流大学及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报考者所有学历均需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惩戒对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特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初审
 
  从即日起,开放网上预报名,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https://www.dajie.com/corp/6861972/inner-link/29335888.html。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
 
  招考点接受现场报名,但现场报名的同时考生仍需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资格初审结论,分别在北京、长春、西安、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深圳等地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谈。
 
  2.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应按照《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9年特聘博士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的顺序整理好材料,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3.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北京: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五洲大酒店)
 
  长春:2019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
 
  地址:长春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长春海航紫荆花饭店)
 
  西安:2019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
 
  地址:西安长安区西长安街555号(西安吉源国际酒店)
 
  上海: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
 
  地址:上海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A栋(上海浦江智选假日酒店)
 
  武汉: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
 
  地址:武汉洪山区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与雄楚大道交汇处229号光谷ONE39号(锦江都城酒店)
 
  广州: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
 
  地址:广州天河区龙口东横街28号中辉广场(广州丽柏国际酒店)
 
  重庆: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
 
  地址:重庆北碚区两江新区水土园区云汉大道136号(重庆两江云顶大酒店)
 
  深圳:2019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座谈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公告。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通过考察和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岗前培训及实习
 
  由区教育系统提供统一的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适岗分配,办理入职手续。
 
  三、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特聘人才在特聘岗位期间实行年薪制,约40万元/年。
 
  (二)拟聘人员与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签订特聘岗位聘任合同,承担区教育系统教科研和教育教学工作。拟聘人员首次与区教科院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时间为六个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短期劳动合同薪酬为该岗位半年期“协议年薪”的70%,试用期薪酬标准为短期劳动合同月薪酬标准的80%;短期劳动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进展以及拟聘人员工作表现等,续签中期劳动合同,中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年,薪酬标准按协议年薪标准执行。
 
  (三)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及《福田英才荟教育系统人才奖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次特聘人才享受20万元人才引进奖励,在合同期内按比例(4:3:3)分3年发放。签订中期劳动合同后,由区教育局协助特聘人才申报“福田英才”,获得认定的特聘人才将享受相应等级“福田英才”所享有的体检、子女入学等人才待遇。根据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区教育局还将支持并协助申报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
 
  (四)引进的特聘人才及其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协助申请人才住房。
 
  (五)引进的特聘人才采用“双培养、双交流、双向选择”用人模式,通过在区教育局局机关、区教科院及学校设置“双导师”,鼓励特聘人才承担区级研究课题,支持人才专业发展。
 
  (六)引进的特聘人才表现优秀的,任职满1年后自中期合同期满结束期间,可通过选聘进入区属公办学校工作,入编满3年且职称聘任符合任免条件,如继续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其科研经历视为区属公办学校中层正职任职经历,综合素质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优先纳入区属公办学校校领导推荐人选名单。
 
  (七)考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拟聘人员统一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安排工作。
 
  (十)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3223139、8291833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9年特聘博士岗位表。xls
 
  2.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9年特聘博士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9年特聘博士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