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招聘10人简章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019-10-22 15:33:33

  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2019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注:


  以上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栖霞人社”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inghangzp)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30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时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下午17: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信息技术岗和环境监测岗比例不得低于5︰1;环境执法岗比例不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3、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须于2019年11月6日中午12:00至11月8日中午12:00,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


  3、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信息技术岗和环境监测岗按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环境执法岗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如遇成绩相同人员,共同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4、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地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4、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综合后,对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对通过体检、政审无异常者,决定聘用,若被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不服从安排或放弃,则按岗位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政审后方可聘用。


  (十)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领航招聘网公示七天。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劳动关系、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岗位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