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融媒体中心招聘23人公告

来源:盘山县政府网 2019-10-22 15:17:12
盘山县公开招聘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合同制职员公告
 
  为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节目采编播整体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县融媒体事业快速发展,经盘山县委、县政府批准,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历史记录;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 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广播节目主持人学历不限。
 
  7、身高要求:女,身高165cm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广播节目主持人身高不限。
 
  8、年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的,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省、市级广播电视台新闻部门从业经历、获得过省级政府新闻专业奖项二等奖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广播节目主持人年龄不限。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4名
 
  要求:男、女各2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言行规范,形象气质好,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流畅,热爱播音主持工作,普通话取得国家语委认证的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能够胜任新闻播音主持、现场采访等工作。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优先,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均可报名;具有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2年以上播音主持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2、广播节目主持人4名
 
  要求: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言行规范,形象气质好,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流畅,热爱播音主持工作,普通话取得国家语委认证的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能够胜任广播节目策划、直播等工作。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优先,;具有地市级以上广播媒体播音主持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3、全媒体记者(含新媒体编辑)15名
 
  要求:男性13名、女性2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言行规范,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关注时政及社会热点,善于发现、挖掘新闻事件以及思考和分析社会问题,能熟练运用专业设备独立完成新闻节目采编工作。专业不限,非艺术类,汉语言文学与新闻学专业优先;具有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2年以上新闻采编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到本单位参加的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时间以各高校的招聘会时间为准,到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报名的时间为:自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北路294号,联系人及电话:郭丹0427—6699008、13610977727;张诗晗0427-6699012 、15942796335。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制定招聘计划并填写《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
 
  2、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分别在盘锦市人才网(https://www.0427ceo.com/)、盘山县政府网(http://www.panshan.gov.cn/)、盘山融媒体中心各频道、频率及相关微信公众平台、全国各高校校园招聘网站等发布。
 
  3、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每人只限选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检);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或流动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打印学历证明(含二维码);填写《盘山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归还。
 
  4、招录考试
 
  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和广播节目主持人职位招聘考试由面试、试镜(试播)两部分组成;全媒体记者(新媒体编辑)职位招聘考试由面试、笔试两部分组成;均由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组织。笔试由专业部门命题,由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联系。试题出来后,由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盘山县纪检委派专人取题。面试当场打分、核分,面试考官签字。笔试在面试之后,统一安排在县内举行。考试当场封卷后,由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盘山县纪委派专人送交出题单位阅卷,试卷取回后,由经手人签字。
 
  (1)、面试
 
  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组成,人员5—7人。
 
  面试要求: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采取打分制,成绩总分为100分。
 
  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面试内容共3项,1、形象气质(20分) 2、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20分)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60分),即由招聘组指定材料朗读。
 
  广播节目主持人面试内容共3项,1、形象气质(20分) 2、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20分)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60分),即由招聘组指定节目内容现场进行模拟主持。
 
  全媒体记者(新媒体编辑)面试内容共5项,每项满分20分。1、形象气质 2、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 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灵活应变能力 5、发展潜力与求职动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笔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比例为1:2,确定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成绩总分为100分。
 
  全媒体记者(新媒体编辑)笔试内容包括:消息写作(50分)、命题议论文(5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在通过面试后另行通知。
 
  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和广播节目主持人不参加笔试。
 
  (3)、试镜
 
  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应聘者面试合格后需到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带妆试镜、播音,所播读稿件由招聘单位指定。
 
  (4)、试播
 
  广播节目主持人岗位应聘者面试合格后需到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进行模拟主持,内容由招聘单位指定。
 
  5、确定聘用人选
 
  (1)、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确定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以应聘人员试镜播音的实际效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未达到电视新闻播音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条件的不予聘用。
 
  (2)、广播节目主持人岗位确定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以应聘人员试播的实际效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未达到广播节目主持人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条件的不予聘用。
 
  (3)、全媒体记者(新媒体编辑)岗位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6、体检
 
  所有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均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资格终审与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档案审查等考察,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播电视媒体进行公示。凡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考核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不再聘用。
 
  2、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执行。
 
  3、工资福利待遇
 
  新录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从被录用之日起,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参照盘山县事业编制人员套改工资及正常晋升,并按标准为其缴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新录用人员无论在试用期还是正式聘用期,均享受超任务数的新闻稿酬及其他相应补助。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盘山县融媒体中心咨询电话:0427-6699008
 
  监督投诉电话:0427-3552037
 
  盘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