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黄浦区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19-10-22 11:33:58
  广州市黄埔区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更好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部分基层单位人手不足的问题,现面向广州市黄埔区招聘18名高校毕业生到区属基层单位见习。
 
  一、招聘对象
 
  黄埔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及毕业2年内(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在黄埔区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及毕业2年内(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程序进行,择优招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按报名表(见附件)的要求填好相关内容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7388912@qq.com。
 
  (二)资格审查
 
  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我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8日。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
 
  4、面试时请带齐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前18名参加体检。拟录用人员可提交近半年内的入职体检报告或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指定医院的入职体检标准。
 
  (五)录用
 
  体检合格者将直接录用,如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我局将按成绩高低依次补录。见习期间,被录用者离职后空缺的见习岗位可从本次参加考试人员中再择优补录。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请密切留意。
 
  (六)选派
 
  被录用者,由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单位2019年1月份申报的岗位情况,在2019年11月20日前统一选派到区基层单位见习。
 
  (七)签订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到岗后,与我局及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三方协议书》,见习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见习期间待遇
 
  (一)就业见习期间,由区财政为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见习起始日在当月15日之前的(含15日),见习当月补贴3000元;见习起始日在当月15日之后的,见习当月补贴1500元】,见习期间如有新政策,补贴将按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就业见习期间,由区财政为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6日
 
  (联系人:杨上福,电话:8211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