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招聘15人公告

来源:武汉掌上人才 2019-10-21 10:24:39
  2019年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法警、导诉人员公告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1名政府购买服务法警,1名政府购买服务导诉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13名


  (二)政府购买服务法警1名


  (三)政府购买服务导诉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2年(含)以上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


  3.法警岗位要求性别为女性;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6.书记员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40字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本公告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10.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可受理应聘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0月18日,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5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10月21日中午12:00至10月25日下午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10月21日中午12:00至10月27日中午12:00之间,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的“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10月27日中午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


  温馨提示:如考生发现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或已按照以上方式正确缴费而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请工作时间内咨询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请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的最新公告。笔试后一周左右,考生可登陆武汉掌上人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情况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的最新公告。


  (八)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九)职业技能测试


  其中入围书记员岗位的考生,需统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录入速度,最低标准为: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40字以上。职业技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根据岗位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考核


  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进行,全方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十一)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立即录用,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十三)薪酬及用工形式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应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符合相关规定,双方愿意续聘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经费定额制(包含工资、服装费、人员经费等,按人均6万元/年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月发放。


  四、补充说明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任一环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027-83889533


  缴费确认电话:027-82778255


  准考证下载及成绩查询:027-83889533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五)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江夏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请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