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21 09:21:25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七)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1.2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

岗位要求

1

老干部服务管理

1人

    负责老干部服务、财务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熟悉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心强,执行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协调和管理能力,有一定财务工作经验,计算机操作熟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送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地址:徐汇区长乐路1133号,联系人:瞿华,联系电话:19121456313  64227381。


  (三)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五)政审


  本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本单位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