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47人简章

来源:青岛市总工会 2019-10-21 08:33:03

  青岛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简章


  为加强青岛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实基层工会干部力量,推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和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以及区市工会需要,按照“公开报名、统一招录、择优录取、分级管理使用考核”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7名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充实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村级工会、产业工会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3日至2001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品德优良,具有适应基层工会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录用;


  具体用工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青岛市总工会网站https://www.qdszgh.cn/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9:00—25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10月23日12:00—26日16:00


  准考证打印:10月31日9:00—11月2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本次报名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区市,多报无效,在是否服从调剂栏可选择“是”与“否”。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有关信息在青岛市总工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11月3日9:00—11:30


  笔试内容:从事工会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根据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同时提供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必须提供近半年以内的照片,同时为便于识别,严禁PS修片),原件将在资格审核后退回。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时间:11月17日,面试不超过十分钟。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


  五、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先等额组织体检。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排名以笔试成绩优先。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定向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调剂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分别按照报名岗位依次录取,招聘岗位空缺需要进行调剂的,根据报名人员是否服从调剂,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经招聘双方协商,可在未招满的区市总工会调剂使用。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用工方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各区市总工会依法依规自主研究确定,青岛市总工会进行督导。招录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青岛市总工会审核后向山东省总工会备案。


  八、待遇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山东省总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市总工会网站(https://www.qdszgh.cn/)上予以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青岛市总工会网站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3092320监督电话:0532-8309281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4.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及主管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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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青岛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青岛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


  青岛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