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3人公告

来源: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18 11:28:12
  2019年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和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相关要求,经市人社局批准,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和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笔试,根据面试形式分类组织面试。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共招聘25个职位,39名计划,详见附件一:《2019年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招聘2个职位,4名计划,详见附件二:《2019年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录取待遇


  1、录取人员登记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2、录取人员首次聘用按招聘职位聘任,薪酬福利、各类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中级职称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视为取得中级职称);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参加规培已经取得结业证的视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 29日至10月31日,10月31日17:30截止。


  3.报名地点:永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407室人事科(冷水滩区河东进贤路296号,冷水滩区交警队旁)。


  4.报名流程:阅读报名需知→填写报名登记表→递交报名资料→扫码登录“考试QQ群”→修改信息为“报考职位+姓名”。


  5.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3张(备注姓名、报考职位),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领取、填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载明报考人的基本情况、所从事专业及时间、资质等内容,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报名登记表内的诚信考试承诺。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5)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信方式畅通,经2次电话通知无法联系或2次短信通知、QQ群通知不回复者,责任自负,也请考生及时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


  提交报名信息完成后,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政工人事、纪检、业务等部门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报名确认通知后的3天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八、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及市纪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进行。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对少数急需紧缺的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对于低于1:3比例开考的职位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该科目(同试卷)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都达不到前述成绩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一科,由《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部分笔试内容为医卫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医德医风等,《专业知识》部分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报考儿科、妇产科、麻醉、内科、乳腺外科、小儿外科、病理、超声、放射诊断、心电图、眼科、营养、心理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报考护师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部分为《护理学基础知识》;报考检验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部分为《医学检验基础知识》;报考药学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药学基础知识(西药)》;报考儿童康复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康复治疗基础知识》;报考针灸推拿、中医妇科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中医学基础知识》;报考预防医学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预防医学基础知识》;报考网络管理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计算机、网络管理相关知识》;报考法律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法律基础知识》;报考事业管理职位的笔试《专业知识》为《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报考医疗设备维修职位笔试《专业知识》为《医疗设备维修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中上旬,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4.准考证领取:


  笔试前3天在公开招考QQ群发布领取《准考证》通知,同时电话通知未回复收到领取《准考证》通知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5、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公布:


  在永州市人事考试院、永州市卫健委、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


  (二)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确定: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按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2)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补不超过2次(含2次)。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等额的,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其中医卫类职位采取专业知识提问、实践操作考核等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专业技能知识;非医卫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计分方式: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分组:


  面试共分为3组:


  一组:儿科、妇产科、超声、放射诊断、麻醉、眼科、心理、内科、心电图、乳腺外科、小儿外科、营养、病理、检验、药学、儿童康复、针灸推拿、中医妇科、预防医学;


  二组:护师;


  三组:网络管理、法律、事业管理、医疗设备维修。


  5.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九、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成绩合成和排名在永州市人事考试院、永州卫健委、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十、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在市卫健委及市妇幼保健院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院纪检部门监督。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职位考察由市疾控中心组织进行。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而导致岗位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十二、公示


  经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学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人社局审查。


  经市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州市人社局、永州市卫健委、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报请市纪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三、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市妇幼保健院填写《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准与实名制进人登记表》、《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市卫健委审核同意,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市疾控中心的预防医学职位人员聘用手续由市疾控中心办理。


  十四、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3.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和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关。


  3.本次公开招聘免报名费、考试费。


  4.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46-8812090(永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18932499336(杨);0746-8213946(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973482092(周);


  监督电话:0746-8426115(市纪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746-8812100(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746-8323805(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一: 2019年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二: 永州市疾控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


  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