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梧州人才网 2019-10-17 10:37:39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工作需要,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至2001年9月30日时间段内出生);


  5、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6、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


  8、有法律工作经历者或法学(法律)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岗位职责


  在有关领导和检察人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下载附件《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wzjc2813591@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请报名人员本人于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把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到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审核(办公楼三楼305或306室)。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形式为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9年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317室。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三)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人员


  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员。


  (五)面试分数线


  合格分为60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三楼大楼318室(候考室)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开考后未能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作缺考处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开始后,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场317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至302室等待公布成绩。本人成绩公布后即可离开。


  八、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5名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考察和体检均合格才能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九、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3380元/月(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年终加发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视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情况而定)。依法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此次聘用不解决户口,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四)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74-2813539。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附件: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