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来源:兴仁县人民政府 2019-10-14 13:24:13
  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4人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兴仁市户籍,以回龙镇户籍为主(回龙镇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优先);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到回龙镇党政办报名。


  2.联系电话:0859-6320002.


  3.报名截止时间:公告起至2019年10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


  4.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照片(一寸、二寸免冠照各三张);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回龙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为县级拨付的公益性岗位工资1570元/月,政府补贴500元/月,合计2070元/月(含四险:养老、失业、医疗和大病统筹)


  2.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予以解聘。


  七、未尽事宜,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