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雇员招聘7人公告

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13 08:46:51

  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雇员公开招聘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窗口对外服务形象。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政府雇员岗位,招聘人数7人(其中:男4人,女3人),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大厅窗口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户籍所在地为葫芦岛市(含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杨家杖子开发区);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公务员政审标准;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l.有刑事违法或者治安违法行为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窗口对外服务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待遇


  雇员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2000元/月。统一额外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7日。


  (二)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二楼人才中心。


  (三)报名须提交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5.报名费:100元/人。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缴纳报名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招聘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得分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布笔试成绩:网上发布,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通过延长报名时间、削减招聘人数等方式使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后方可进行考试(如果成绩并列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因为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满分100分,按得分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体检


  考试总成绩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为人员姓名、考试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受聘人员与市营商局履行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


  八、相关要求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预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体检、考察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咨询电话:2193038  3150347


  附件:政务中心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